第53章 江遇抢抚养权(1 / 2)

静轩别苑,会客厅。

江遇见到宋律风后,绅士上前,“宋律风,好久不见!”

确实是好久不见。

宋律风上一次见江遇,还是他们大学时期。

那时,宋律风经过林听和江遇的医科大学,他给林听带了一些从国外带回来的特产。

当时醋意满满的江遇直接把他带的特产,扔进了学校门口的垃圾桶。

这件事情,两人记忆深刻。

那个时候,宋律风满心以为,江遇那般爱林听,一定会一辈子疼着她,护着她。

转眼间,林听却因错失最佳治疗机会,没有抗癌药救命而含恨离世。

回应江遇的,是宋律风起身后的满眼指责,“江遇,小听明明可以活下去,当时你为什么不给小听一盒抗癌药?”

江遇沉默,“……”

这是他一辈子都无法弥补的过错。

悔恨之意像汹涌的浪潮一般,将他彻底淹没。

他在这陈悔恨的浪潮中,快要窒息。

用力深呼吸后,他看似平静地比了一个手势,“坐下来聊。”

“直接说你今天找我什么事。”显然,宋律风并不愿意和他长聊。

江遇直入主题,“有件事情,想请你帮个忙。”

宋律风脸色冷淡,“免开尊口。”

说罢,宋律风拿起自己的公文包,迈步离开。

江遇望着怒意满满的背影,道,“和林听有关。”

这时,宋律风才停下来,转身回头。

林听是宋律风高中时期的白月光。

只是那个时候,她和江遇两情相悦,他只有默默成全。

这些年,宋律风成家立业,有了贤惠的妻,可爱的女儿,他对妻女疼爱有加,心中却总是缺了一角。

一听是和林听有关,宋律风疑惑起来,“江遇,你不会是因为六年前,林听入狱的事情,才找我过来?”

江遇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。

尤其是像宋律风这般明察秋毫的律政界翘楚。

他抱出一摞厚厚的文件袋来,“这是我找人拿到的,当年林听和周自衡案件的卷宗。”

宋律风:“你能拿到这么多卷宗?”

江遇:“当然是复印件。”

宋律风:“你是怀疑,林听和周自衡的案子,是一桩冤案?”

当年这件事情,宋律风也是知道的。

只是林听和周自衡的案子,是他们的死对头接的案子。

宋律风了解不到任何情况,所以也帮不上林听什么忙。

那些卷宗,江遇已经看过了。

他拆开其中一卷,把自己标注过的地方,一一指给宋律风看,“你看看这里,还有这里,是不是太过蹊跷?”

被江遇指着的标注过的文字,宋律风并没有去看。

他对着江遇冷笑了一声,“江遇,你这算是什么?”

他觉得可笑,“林听活着的时候,你把她们母女俩往死了虐。现在她死了,你却在这里装什么深情?”

这样的指责让江遇哑口无言。

一时之间,两人沉默了起来。

胸口钝痛的江遇,打破沉默,痛声问道,“宋律风,当时林听找你帮她办领养手续的时候,她有对你说过什么吗?”

“你知道是我帮她办的,柚子的领养手续?”宋律风反问。

江遇没脸回答。

当时他不但不同情林听,甚至还怀疑她和宋律风关系不正当。

宋律风痛心道,“江遇,你知不知道那个时候的小听,是有多绝望,多无助?”

“……”江不知道,他被仇恨和痛苦蒙蔽了双眼,失去了理智。

他就是浑蛋。

直到林听去世,他才知道,是他把林听一步一步推向绝望和无助的深渊。

他是这世间最残忍的刽子手。

带着沉痛的心情,他坚定道,“我要还林听清白。”

“呵!”宋律风一声嘲讽道,“活着的时候你不管,人死了你才想起来要还人清白?江遇,早知如此,当初我就应该把小听从你手中抢过来。”

江遇回到正题,“宋律风,替林听翻案的事情,拜托你了。”

宋律风抱起那一摞厚厚的卷宗,怒意满满道,“我不是为了帮你,我是为了死去的小听。”

……

深夜,江遇把自己关在画室。

林听去世半年,他每一次思念林听,都会来画室。

明明记得那样深刻,可是记忆逐渐模糊。

他再也画不出林听的样貌来。

他拿出和林听唯一的一张合照。

那是他们高中时期拍的大头贴。

当时放在钱包里,后来和钱包一起遗落了。

半年前,他和林听在海边的露天餐厅偶然相遇。

餐厅经理拿着装有他们合照的钱包,前来归还。

是他对餐厅经理说,这钱包和照片,他都不要了,林听才把照片撕碎,又将钱包扔在了垃圾桶。

钱包他寻回来了。

照片也寻回来了。

可是无论他怎么修复这张大头贴,那些裂痕都没有办法被抹去。

同样无法被抹去的,更是他对林听永久性的伤害。

骨节分明的手指,小心翼翼地抚过照片上的脸蛋,“听听,对不起,真的对不起!”

这天晚上,江遇坐在椅子里,将那张残破不堪的照片放在胸口处,久久未眠。

翌日在一阵电话铃声中,江遇被惊醒。

电话是黎山墓地的物业管理处打来的。

接完电话,他换了一身黑色的运动服,赶往黎山墓地。

墓地管理处,江遇戴着口罩,填完表格。

他来应聘墓地园艺管理工。

填完表格,他主动说,“我一天可以上十个小时的班,工资多少都无所谓,而且我力气大,手脚利索,我一个人可以干两个人的活。你们请我绝对划算。”

对方考虑了一下,答应了他。

林听去世半年。

夏静姝不仅买下了整片黎山墓地,还买下了墓地的物业管理公司。